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学习民法典是一门必修课。我所作为成都农商行律师库成员单位,先后与农商行成华支行、锦江支行、总行营业部建立法律顾问深度合作。继向成都农商银行成华支行宣讲民法典热点培训讲座后,1月19日下午,我所管委会郝学余主任再次率顾问团律师前往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锦江支行与支行全体成员进行了见面沟通交流,并开展解读《民法典及九民纪要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与对策》法律培训讲座和相关的座后答疑活动。
图为法律讲座培训现场
讲座过程中,郝学余主任先介绍了我所建所背景,增强我所与锦江支行全体成员的共同价值理念观和合作认同感,随后郝学余主任以银行业务为切入点,就《九民纪要》和《民法典》对银行金融业务的影响展开解读,从适当性义务的界定及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认定标准、告知说明义务之主客观相结合的判断标准、居住权对信贷业务的影响等方面通过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郝主任结合自身的实际经历对其中重大修改的亮点进行了生动的演绎和解读。座后,郝主任就锦江支行成员在银行相关业务上存在的疑点进行了法律方面的专业解读与答复。
此次讲座锦江支行由副行长胡德成主持,法务、风控、各部门负责人、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培训对引导银行工作人员规范银行信贷业务、提高银行风险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此行加强了我所与农商行锦江支行的沟通交流,为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做好与农商行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互信基础和工作交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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